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2023〕1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指导思想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本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专业及缺额
西安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及缺额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名称 | 调剂缺额 |
1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2 | 105107 | 急诊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3 | 105109 | 全科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3 |
4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5 | 105111 | 外科学 | 神经外科学 | 3 |
6 | 泌尿外科学 | 2 | ||
7 | 105112 | 儿外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8 | 105114 | 运动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9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4 |
10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3 |
11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 |
12 | 105125 | 核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
三、基本要求
(一)符合我校2023年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要求;
(二)成绩必须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考生复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调剂招生只接收本科阶段为五年一贯制西医临床医学本科、具有医学学士学位且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考生;
(四)我校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调剂;
(五)调入专业及研究方向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下设领域调剂原则上以本科专业为相同专业的考生优先;
(七)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考生的调剂。
四、调剂原则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申请调剂的考生按本科所学专业方向、初试成绩、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获奖情况等代表学业水平的证明材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五、调剂程序
(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上传调剂专业信息。
(三)开放调剂服务系统:至少提前12小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开放时间,最少开放12小时,分专业调剂达到复试比例后关闭。
(四)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五)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根据调剂原则遴选出调剂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复试,考生12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时间系统解锁,考生可以改填调剂志愿信息。
(六)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七、注意事项
(一)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二)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条件,对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点: 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行政楼5楼
联系电话:029-86168677
邮政编码:710021
西安医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