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通知
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通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结合我校今年招生计划,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7日7:00~19:00(北京时间):我校开启调剂系统。
4月8日:招生学院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4月9~14日:考生线上提交相关复试材料,招生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及复试,具体复试方式、时间、地点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二、调剂原则
(一)符合《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符合学校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但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六)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七)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八)我校只接受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调剂。
(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十)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此类考生调剂。
(十一)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十二)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程序
(一)考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均可接收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先仔细阅读《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网址:https://yjsxy.xjmu.edu.cn/info/1072/1918.htm)并查看申请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再登陆国家调剂系统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
(二)考生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国家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符合复试资格且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考生,按相应学院通知的复试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复试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内容、软硬件设备、复试前核查、复试要求、复试违规处理等详见前期发布的《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网址:https://yjsxy.xjmu.edu.cn/info/1072/2014.htm)。具体复试形式等相关要求以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详见附件2。
(四)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将通过国家调剂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考生需提交的复试材料
考生须在各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全者、未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第1、9项材料请在《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网址:https://yjsxy.xjmu.edu.cn/info/1072/2014.htm)的附件中下载。
(一)《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初试准考证;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四)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历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1**>、民族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13>)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要求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社保缴费清单及定向就业协议书;
(六)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的证明材料;
(七)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大学期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九)《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十)其他材料(非必需材料):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MHK证书、本科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材料。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按《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调剂复试后,如尚有少量未完成的余缺计划,将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研究生处统筹分配。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将使用考生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2.不论是否录取,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4.考生须保证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相关信息,我校会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可在《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网址:https://yjsxy.xjmu.edu.cn/info/1072/2014.htm)的附件中下载。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专业一览表
2.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址链接汇总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