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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试行)

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调剂工作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

2.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3.复试调剂工作要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二、学校领导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指导校内各招生单位开展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

三、校内各招生单位职责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校内各招生单位(医院、学院、研究所等)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由纪检监察和研究生管理等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调剂过程进行监督,受理并答复考生投诉。

2.完善工作机制和职责。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规范复试专家小组和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复试专家小组和导师要按照工作原则和要求开展复试工作,在复试前要签署工作责任书,没签订工作责任书的不准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

四、加强组织管理

1.落实主体责任。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要按照上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

2.加强健康管理。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做好健康管理工作;要做好场地卫生消毒等工作;要有序组织安排复试;要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3.科学设计复试内容。校内各招生单位和导师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第二章 考生资格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分数要高于广州医科大学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105100”“口腔医学(105200”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105100”“口腔医学(105200”专业。

、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不符合《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考生情况简表》(需贴照片或彩色打印)。

2. 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3.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往届生可找原毕业学校出具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按照身份证尺寸大小清晰复印正反面在同一页)。

5. 学历学籍证件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审查);应届生:学生证(需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

6. 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需确保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3年8月(过期后可补交)。

7.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盖章要求见表格内容)。

8. 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调剂

七、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系统填写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志愿信息,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学校按照初试成绩择优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要及时在系统回复,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报到并进行复试。没有收到网上复试通知或不回复网上复试通知的,没有复试资格。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校内各招生单位按学科方向组织复试复试程要录音录像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本次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实施,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至少3人为副高以上职称。复试开始前,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准备考核内容、精心设计考核题目、严格统一评分标准。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复试的主要内容

1.专业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认知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其在本学科的发展潜力。

2.外语能力。主要包括:日常会话;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然后对文献内容进行问答。

3.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操作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 录取

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是录取的唯一依据。校内各招生单位要根据各学科方向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在报考学科方向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初试和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50%权重。初试成绩是考生的考研初试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分数之和。

十三、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回复调剂待录取通知,方可确认待录取资格。没有通过调剂系统的考生,录取无效。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7.文件要求所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第六章 其他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学后组织进行。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复试过程录音录像资料和工作责任书,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管理,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以备查阅。

在复试录取阶段,校内各招生单位,要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结果。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