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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接收调剂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根据《江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学校调剂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统筹下,由研究生院制定学校调剂办法、组织各招生单位制定和发布调剂公告信息、统一办理拟录取手续。各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单位的调剂公告信息,组织和实施具体调剂工作。

二、接收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具体名额,以相关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三、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规定,结合各招生单位调剂工作要求,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的其他学术类条件。

四、接收调剂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2.各招生单位按照公布的调剂原则择优遴选生源并发送复试通知。

3.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

4.各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

5.发送拟录取通知。

五、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接受调剂申请的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平台的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六、其他说明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适时调整招生计划,后续招生情况将陆续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网站有关信息。

七、咨询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027—84733068

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表1 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1

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

张老师

韦老师

刘老师

13554133371

19107143769

18986010491

002

商学院

陈老师

027-84397636

003

法学院

李老师

汪老师

13886112159

15038507028

004

教育学院

周老师

18186516809

005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王老师

18071519252

中国史

陈老师

15271914508

广播电视

靳老师

13971638424

学科教学(语文)

陈老师

18986290913

学科教学(历史)

谌老师

15207145267

006

美术学院

张老师

027-84227485

007

智能制造学院

彭老师

汪老师

027-84217121

17771427255

13617242518

009

人工智能学院

阮老师

027-84226650

010

医学部

汪老师

张老师

13277997977

13871421101

011

生命科学学院

王老师

15172453129

012

体育学院

谢老师

官老师

13476122486

13659827877

013

外国语学院

牛老师

18717188020

014

音乐学院

柳老师

18627705412

015

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汪老师

13995601280

018

环境与健康学院

陈老师

裘老师

027-84736718

027-84735638

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龚老师

王老师

13971245643

13986215030

020

设计学院

刘老师

027-84227220-804

021

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杨老师

027-84756781

 

江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