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调剂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三院调剂工作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择优选拔调剂考生。

二、调剂要求

1、三院2023年调剂生源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25分,数学和专业课单科不低于70分,政治和英语单科按国家A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各招生单位在我院分数线基本要求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及招生指标等情况,自主确定调剂生源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需提前电话咨询各招生单位。

2、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及三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初试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航天,认同三院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航天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主要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

5、身体健康,并符合国家和三院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调剂程序

1.三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上完成调剂志愿填报、复试通知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确认。我院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院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需调剂专业以我院在研招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2.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我院各培养单位依据复试办法,对考生专业能力进行综合选拔。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依据各培养单位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我院调剂工作于4月6日开始,具体以我院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调剂系统开通后如有个别专业需再次调剂,以我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4.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8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5.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完成确认流程,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院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6.我院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的,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