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政策规定和2023年招生计划,学校部分专业需要调剂,欢迎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申报。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初试成绩应达到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六)我校2023年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
(七)我校2023年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
(八)其他要求以教育部招生政策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
(一)学术学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
030401 | 民族学 | |
030402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 |
030404 | 中国少数民族史 | |
050101 | 文艺学 |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
060200 | 中国史 | |
070100 | 数学 | |
071300 | 生态学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按01物理电子学、02电路与系统、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三个研究方向分别调剂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120200 | 工商管理 |
(二)专业学位(领域)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025100 | 金融 | |
025200 | 应用统计 | |
025400 | 国际商务 | |
035102 | 法律(法学) | |
085403 | 集成电路工程 | |
085406 | 控制工程 | |
085601 | 材料工程 | |
085602 | 化学工程 | |
085901 | 土木工程 | |
085902 | 水利工程 |
三、调剂程序
(一)学校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我校预计于4月6日0点开通调剂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不早于开通后12个小时,超过12个小时后,具体关闭时间由各调剂专业根据本专业生源情况确定。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最终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四)各专业在调剂系统关闭后,根据本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要求,结合调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申请调剂考生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六)考生须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我校复试。
(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四、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启动。
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要求参见《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
五、其他事项
(一)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专业需求制定本单位调剂细则,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没有公布调剂细则的专业,根据调剂基本条件,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二)各专业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确定调剂复试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根据学校复试规定和各招生学院相关要求,提前准备考试所需设备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等,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申请,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