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上线情况,现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信息,欢迎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相关学院网站。
学院 | 学习 方式 | 类型 | 类别代码、名称 | 专业代码、名称 | 拟调剂 情况 |
马克思主义 学院 | 全日制 | 学术型 | 0305 | 030500 | 少量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专业型 | 0856 | 085601 | 较多 |
085602 | 较多 | ||||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 全日制 | 专业型 | 0856 | 085601 | 较多 |
085604 | 较多 |
备注:最终调剂专业及具体缺额信息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数据为准。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符合调入学院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3月31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意愿。待“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具体调剂复试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见招生学院网站)。
3.调剂办法
各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调剂考生按要求登录填报志愿,按流程完成调剂。
4.联系方式
嘉兴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w.zjxu.edu.cn/
各二级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yzw.zjxu.edu.cn/xylj.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