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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说明

学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完成一志愿复试后,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缺额情况确定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并开展调剂工作。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一区复试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MBA、MPA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调入学校MBA、MPA,但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MBA、MPA。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

二、学院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缺额信息。调剂系统开放(含多批次开放)的起止时间应提前对外公布,每次系统开放的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三、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应在相应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12小时内发送是否同意考生参加复试的通知,考生应于复试通知发出后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复试后,如调剂考生被学院确定为拟录取,其应在学院发送 “待录取通知”后的1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确定是否接受。

四、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调剂考生的复试方式、内容、程序、成绩核算及录取工作均按《西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