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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正式启动,为了让有意向调剂我校考生做好各项调剂复试准备工作,现就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及代码

全日制(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025100金融

20(2)

025300税务

12(2)

二、调剂时间

(一)调剂意向采集

3月31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填写调剂意向采集。特别提示,调剂意向采集并非正式调剂申请。

(二)正式调剂

4月6日00:00时(如有变动,按照教育部开放时间为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正式开通,届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调剂我校的考生按要求正式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

我校第一次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4月6日0:00至14:00)。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4月6日14:00至4月7日14:00),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申请调剂的条件

一)达到国家下达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及我校相关招生学院调剂要求。

二)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学院调剂、复试方案或细则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和有关业务性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同时,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

(五)其他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设定的要求。

、申请调剂的程序

一)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各类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招生学院在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阅档,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需求、考生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被选定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招生学院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逾期将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我校将有权拒绝其再次复试申请。

、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4月8-14日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将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确认其他招生单位的录取信息,反之亦然。

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若有请及时向我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考生纪律要求

(一)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一)考生参加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复试收费标准,考生复试180元/人。缴费方式见《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网址链接: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detail.html?informationid=1038093&typeid=yjsc0002&typeid0=yjsc00。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联系、监督方式
(一)研究生院
电话:0771-3821332
邮箱:CYYJ2017@163.com
)金融与保险学院(金融硕士)
电话:0771-3385651
邮箱:gxufemf@***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硕士)
电话:0771-3385641
邮箱:gxufeMT@gxufe.edu.cn
)纪检监察
电话:0771-4928493
邮箱:gxcyjubao@163.com

 

  金融和税务调剂细则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detail.html?informationid=1038778&typeid=yjsc0002&typeid0=yjsc00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