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所列的基本调剂条件,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我校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原则
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三)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调剂考生;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数学(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我校设置的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可接收初考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调剂考生。反之不接收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会计(MPACC)、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骨生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出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入该计划录取。我校仅接收工程类少骨生全日制计划调剂考生。
9.报考退役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生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生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生初试加分政策。我校不接收退役生计划调剂考生。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不一致、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1.招生学院需在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可包括接受调剂的专业范围、初试成绩要求等。
2.考生查看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
3.招生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向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4.招生学院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
所有调剂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各招生学院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其他
1.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考生提交解锁申请(需手写签名)纸质文档或照片给学院。
3.少骨生工程类专项计划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完成。
4.对报考我校已过国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学院应做好调剂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