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湖北省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评价,保证质量。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任组长,各培养单位、研究生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实行网络远程复试的时间、专业、比例和平台

(一)复试预计2023年4月上旬举行。

(二)2023年,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舰船电磁兼容技术专业招收调剂考生,余额在研招网发布,全部实行网络复试。

(三)我中心按照教育部规定划定复试比例。

(四)统一首选腾讯会议平台,阿里钉钉备用。

四、调剂办法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A类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由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三)双少生需达到国家A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接受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考生的调剂申请,考试科目必须含有数学一、英语一。

(四)调剂开通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调剂生能否参加我中心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中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五、调剂程序

(一)拟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准确填写信息(同步将简历等信息发送yanjiusheng86203@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本科院校+报考专业+考研成绩);

(二)研究生部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三)考生需要在复试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中心复试,并按规定方式参加复试,过时做自动放弃处理;

(四)我中心根据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确认,过时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我中心最后审查确定是否录取。

六、不进行破格招录。

七、网络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和体检组成。

(一)面试

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英语阅读与翻译、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四项),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通过即时问答,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远程网络视频面试由我中心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员和机构(中心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

(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考生所在学校医院或者所在地医保定点三甲医院)体检。

八、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在线提交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扫描件或照片;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的扫描件或照片,考研初试成绩单;

3.学生证扫描件(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或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扫描件或照片、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考生诚信承诺书,英语四六级及计算机等级证明等;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6.近3月考生所在学校医院或者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若无,可复试后提交,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检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60%、复试总分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总分=0.10×英语口语能力+0.10×英语阅读与翻译+0.50×专业知识水平+0.30×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每项单项满分为100)。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十、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网络复试工作,提前谋划。

(二)复试过程实行“双机位”“双识别”“三随机”“四对比”。

(三)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四)根据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处置预案》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舆情引导预案》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十一、体检工作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规定级别之上的医院体检证明。录取考生入学时须携带体检证明原件,以及政审意见表。

十二、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最短不能少于2年,最长不能多于4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政审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十三、复试费用

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不用缴纳其他费用。

十四、研招办及各培养单位联系及申述电话

培养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研招办
王老师
027-65238095
综合楼
创新中心
罗老师
027-65238368
综合楼
一七室
侯老师
027-88075909
7号楼
一二室
罗老师
027-65232034
综合楼
一三室
冉老师
027-65233029
水面楼

十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研究生部组织成立复试巡查巡视组,深入复试现场,监督复试工作。各组织复试单位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保存期1年)。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届时将在www.ship-research.com公示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申述电话: 027-65238095)。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