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规定(试行)》及《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结合2023年研究生考试形式及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城安所)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二、组织管理
城安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由所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具体统筹指挥,由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协调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及录取组织工作,确保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透明,由导师担任复试考官。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23年城安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
复试工作会场严格保持会场通风良好,做好人员安排、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差额比例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规定,进入复试考生需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单位复试要求。
2.2023年我单位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招生数为6名,专业包括: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理学)。根据教育部、北京市要求,城安所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调剂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官网将会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同时会通知考生前来复试。
(三)调剂
我单位定于4月6日(以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正式启动调剂工作,届时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需调剂专业生源余额信息。考生按调剂系统填写调剂意向、调剂志愿,并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及时确定复试通知,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城安所只通过调剂系统接收调剂考生。调剂条件如下: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城安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
5.调剂专业:
(1)安全科学与工程(工学),欢迎报考安全、环境相关专业工学门类,且报考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选择调剂。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理学),欢迎报考环境、预防医学相关专业理学门类或医学门类,且报考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择调剂。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正式复试时间定于4月8日一天进行。
2.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9:00-10:30 | 专业课笔试 |
10:40-11:10 | 英语阅读翻译笔试 |
11:10-12:00 |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
13:30-15:00 | 面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考核 |
四、资格审查及体检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请将资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4月6日前将材料发送到邮箱:yjsgz@***,以“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即可,资料包括:
(1)《考生情况表》(由考生自行从官网下载);
(2)准考证电子版(PDF);
(3)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PDF);
(4)学历证书扫描件电子版(PDF),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电子版(PDF);
(5)在校学历成绩表扫描件电子版(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PDF);
(6)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政审表》(模板请从我单位官网下载)扫描件电子版,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他个人获奖、论文等扫描件、简历等(PDF)。
2.拟录取名单确认后,4月10日上午安排拟录取同学体检。
五、复试考生总成绩及排序
复试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复试成绩所占比重为50%。
复试结束后,我们将在所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请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录取。
六、复试监督及复议
1.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所综合办公室),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2.申诉及复议。畅通申诉渠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等事宜。如确需复议,将提交所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后裁定。
七、联系方式
我单位网站:www.***
研招办电子邮箱:yjsgz@***
考生接待电话:010-63521631
工作监督电话:010-6356958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