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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南昌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制度。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筹指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二)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办公室(与网络中心合署)、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研究生院等,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

(三)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各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是责任当事人。各学院应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有调剂还应制定调剂细则)及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开展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录取结果负责。

(四)各学院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内设监督小组,并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和外国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小组。

、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各学院须明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生源超过计划数未达120%的,按实际比例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分别单独划定

2.各学院严格按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规定组织复试,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复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网络复试内容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根据考生人数命制多套试题,防止试题泄露,同时应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测评。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

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成立由2名以上教师组成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小组。复试小组须填写《南昌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综合面试情况记录表》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小组成员、复试组长签署意见。

4.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复试。

5.各学院的复试面试过程均须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向所有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如考生有申诉或质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应有专人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解释,复试细则中须公布申诉电话和邮箱。

(二)调剂

1.凡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22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即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的考生可以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以照顾专业内部调剂的政策执行。

5)应届生不得调剂的专业或领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

2.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中按要求填报调剂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各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将拟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后,汇总拟调剂考生总表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出调剂复试通知。经过院系挑选的考生,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届时的相关通知,或关注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多个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其中一个专业(或方向)复试,以回复复试通知时间晚志愿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同等学力考生附加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不得录取。

(四)复试形式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原则上分阶段进行复试。

1.远程网络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2.可使用ZOOM、钉钉、腾讯会议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作为辅助或应急备用远程复试平台,以保证复试过程的顺利、平稳;

3.注意事项

1)搭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官端环境,设备要求:投影仪1台、电脑2台、摄像头1个、话筒1个、无线/有线网络;

2)做好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确保复试教师、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该平台,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提前告知考生远程复试所需配备的设备和复试场地要求:电脑1台,手机1部,无线/有线网络,及能配置双机位监控的相对安静封闭的场地等;

4)做好生源分析,加强对于贫苦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也可联系当地招考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保证考生能按要求完成复试程序。

(五)复试内容

1.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2.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着重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笔试内容调整为口述答题、小论文限时撰写、限定提纲展示等,具体形式由学院自定,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着重考察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为面试口答、线上笔试、提交论文报告等。

4.同等学力考生除完成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面试外,还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加试方式由面试小组现场提问作答的形式完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同等学力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将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

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

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250*50

注:初试总分值即考生初试各科目满分值相加。统考类初试总分值500,管理联考类初试总分值300)。

4.以下情况属于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低于 60 分;

2)综合素质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

4)未参加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5.录取时分专业方向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优先顺序为一志愿上线生、调剂生),依次录取同分者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决出排序

、录取工作

(一)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等文件要求执行。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符合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拟录取公布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所有定向生(含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定向)须于拟录取公布6月20日前签订相关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

(五)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学院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六)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拟录取公示结束前完成。

(七)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回避制度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为参加复试考生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复试的巡视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791-83969340

监督电话:0791-83969054

(二)实行巡视制度。复试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校纪委将到个学院巡视,详细检查复试情况。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答复考生提出质疑。

、其他事项

1.复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基础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及参考书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等有关信息请登录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ncu.edu.cn)查阅。

2.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补充规定,将另行公告。

3.拟录取结果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