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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2022年化学和生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黑龙江省2022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会议要求,结合我院调剂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调剂办法适用范围

调剂办法适用于2022年报考我院研究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及符合国家调剂要求的考生。

三、调剂时间

我院将于3月30日-4月30日组织一批次考生以及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四、调剂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理学A类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专业。

2、对于条件符合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接到我院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小时之内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3、对于通过复试调剂的考生,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待录取”确认,完成调剂和拟录取工作,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我院纪检监察对调剂工作全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