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 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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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运行的一门应用型法学二级学科。包括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仲裁法、民事司法制度、律师和公证制度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以民事诉讼运行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民事诉讼法学,从程序法的基本定位出发,涵盖领域较为广泛,并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实务操作性。民事诉讼法学专业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而且要熟练掌握民商事实体法律制度和民商事程序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能够熟练从事各项民商事法律实务工作。因此,除了系统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学知识和理论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动态的民事司法实践过程,从而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将来能够更好地胜任法律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本学科是陕西省优势学科,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并重,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仲裁、律师、公证及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而广泛的合作关系,为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开设有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外国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司法制度学、律师与公证学、民事证据学、民事强制执行法学、港澳台民事诉讼法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专业课程,同时兼顾了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相关课程。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开阔的学术视野,不仅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有实际的实务操作能力,为将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的法制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刑事诉讼法学科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优势学科,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注重学科队伍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教学与科研实力雄厚。以裴苍龄教授为代表的老一代学者为本科学的发展和影响力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裴苍龄教授的证据法学研究独具特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学科现有专职教师1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1人,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学科共出版专著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政法论坛》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学科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省部级项目6项、省级和校级教学研究项目4项,各类横向项目10余项。获得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优秀成果奖3项。 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学是以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以及相关程序性法律制度、理论及司法实践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包括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比较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刑事司法制度等内容。 刑事诉讼法以无罪推定、人权保障、程序正义等理论为基础,与公民生命权、自由权、人格尊严、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密切相关,是一个国家人权保障状况的重要标志,素有“小宪法”之称,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刑事诉讼法学以刑事诉讼法为主要研究对象,涵盖刑事证据、刑事侦查、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刑事辩护及刑事执行等内容,主要研究领域广泛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掌握刑法、刑事诉讼及证据法的基本理论,还要具备从事各项刑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践能力。因此,研究生除了系统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学理论之外,还要特别关注刑事司法实践,从而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将来能够更好地胜任法律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 本科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并重,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以及众多社会组织建立了制度化的合作关系,为教学、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专业特色与社会需求,目前开设有刑事诉讼原理、刑事诉讼制度余程序、证据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专题、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传统诉讼文化、刑事侦查原理余实务、法医学原理与实务等相关课程,并且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开设了检察实务、审判实务、刑事辩护实务等实务课程,在提高学生理论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法律职业能力。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学术视野开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事业输送和储备专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