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陕西省 主管部门:陕西省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法学理论
专业介绍: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是陕西省优势学科,同时多年来一直是司法部和陕西省重点学科。1958年西北政法学院成立之初,理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也随之起步。“文革”期间停办,1979年复校后学科重建,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西北地区最具综合实力和学术影响力的法学理论学科。现设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西方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立法学、法律社会学、法经济学等学科方向。马朱炎教授、邵诚教授、王天木教授、严存生教授等历任本学科的带头人,为奠定本学科点在全国法理学界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作出了重大贡献。

法学理论学科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已经形成了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学科现有专职教师2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杨宗科、朱继萍、杨建军、李其瑞、何柏生、邱昭继、王国龙七位教授,张宏斌、宋瑞兰、张书友、余涛、杨强董青梅和杨锦帆七位副教授)。在硕士研究生导师当中,有11人具有博士学位,1位在读博士;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杨宗科、邱昭继、张书友、余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朱继萍)、南开大学(张宏斌)、南京师范大学(何柏生)、山东大学(杨建军、王国龙)、兰州大学(杨强。此外,学科曾聘请康奈尔大学的於兴中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刘作翔教授、浙江大学的葛洪义教授为客座教授,聘请华东师范大学陈金钊教授和北京理工大学谢晖教授为兼职教授,常年为研究生开设学术前沿课程和主题多样的各种讲座。

硕士研究生导师中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2人、理事2人;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理事2人;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1人;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3人。本学科多位教师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其中,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师”,1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1人荣获“司法部优秀教师”,2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1人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1人荣获陕西省青年拔尖人才,3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

法学理论学科重视优秀法学理论人才培养。自1984年以来已招收研究生36届,培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600余人;其中有60余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政法院校或实务部门的理论骨干。

法学理论学科多年来一贯重视基础理论的研究,取得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先后出版了《法理学前沿》《法学研究与方法论》《法的一体和多元》《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70年》等一批重要学术成果;本学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率先发起法律价值问题的研究,随后还在法律文化、法制现代化问题等领域的研究方面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并且吸引了全国许多学者参与讨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学报名栏——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的“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就是主要依托本学科而发展起来的学术名栏。

复校以来,本学科教师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8项;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译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社会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转摘8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奖励29项,学会奖及其他各类奖20余项。

法学理论学科特别关注法理学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国家和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多项,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本学科是全国最早开展法学导论、法理学两分法教学改革的院校之一。在全国率先创建了立法诊所教学项目选派优秀青年法学理论教师到基层司法机关担任法官助理,并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到司法机关进行半年实训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目前,本学科教师为本科生开设的法学理论课程有20余门,其中“法理学”“法学导论”两门课程被评为陕西省精品课程,法学理论教学团队是陕西省省级教学团队。本学科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0余篇,以本学科教师为第一获奖人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4项,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5项。本学科还开办“西北法学理论网”(http://***/)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网”( www.marxistjuris.com/)两个学术网站,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以及“西北法律理论”“马列主义与法”“法意天地”三个学术公众号,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合办了“法治文化研究”公众号,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

本学科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先后为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讲授法治讲座和普法教育讲课数百场,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建议稿,受托主持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以及西安市七十多部地方性法规评估清理参与了《立法法》等数十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并提出了立法建议,参加了“法治陕西”“枫桥经验”“一路一带”等法治改革项目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咨询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学科努力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承办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第八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先后与《哲学动态》编辑部合作举办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论坛》、与《法哲学法社会学论丛》编辑部合作举办了“实践哲学视野下的法律观”学术研讨会、与韩国釜庆大学联合举办了东北亚文化学会第24届学术年会等多场学术会议;邀请法兰克福大学托依布纳教授、康奈尔大学施瓦布教授、鲍曼教授、於兴中教授、国际法律语言协会前主席劳伦斯•M•索兰教授、瑞典隆德大学布莱恩•伯德肯教授、日本著名法学家铃木敬夫教授、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阿萨夫教授等来我校进行学术交流。此外,本学科十余教师还赴美国耶鲁大学、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北阿拉巴马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西悉尼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马赛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日本北海道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台湾中正大学等学校进行学术交流。

本学科未来的学术研究将秉持“基础研究与西部特色相结合”的战略考虑,争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立法法理、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基层社会治理与司法等领域再创新绩,为繁荣我国理论法学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