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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法学理论
专业介绍:

 

法学理论专业是我国法学理论教育与人才培养的重镇,具有悠久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学校法学理论专业与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合作培养了多届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招收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经过多年努力,我校法学理论专业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的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在国内各高等学校与研究单位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本专业的学术特色与优势。现在,本专业的学术研究领域涵盖了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制现代化、法律方法、立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法律语言学等方向。在研究生培养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注重培养研究生理论素养的同时,更注重其法律实践能力的提高,使学生能更快更好地融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成为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