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陕西省 主管部门:陕西省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法律(法学)
专业介绍:

西北政法大学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二批,也是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入选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设立的全国首批全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B+”。

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由法律硕士教育学院以集中管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学校以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总目标,为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做好相应的准备。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主要为各行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法学本科)主要为法治专门机构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我校目前主要实施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法律硕士(法学本科)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经过长期建设,截止2019年5月,我校有专任法律硕士导师207人,其中教授80人,副教授127人。导师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兼职律师、仲裁等事务和实务部门挂职等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占80%以上。建立了客座教授、兼职导师、课任教师、实务导师等多种模式,常态化聘请政法实务专家35名为学生授课,聘请190名实务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我校制订有专门的《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导师管理办法》。校内导师侧重指导学生的知识学习和科研能力,校外导师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导师在指导研究生时,能履行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职责,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全面关心学术成长;协助法律硕士学院完成法律硕士的招生复试工作;帮助和指导研究生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和目标,为研究生指定参考书目、指导和检查学习情况;指导研究生进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研究生法律思维,训练研究生科研能力;在尊重研究生兴趣爱好的前提下指导研究生撰写实训报告、科研论文和学位论文;帮助研究生进行人生规划,指导研究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我校按照全国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开设了完整的法律硕士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由副高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教师团队授课,团队教师授课还吸收了实务导师。这些教师能及时将法学学科的前沿科研成果转化为课堂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探索中国的法治实践,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强化法律职业能力培养。

学校全方位构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基地,是2014年陕西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唯一的法学类设站单位;建立了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是第六巡回法庭一直到陕西省、地市区县和基层司法机关完整的法律实务训练基地。

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专门为研究生设立了检察业务、审判业务、法律诊所、企业法务四个方向的实训课程,包括检察实务、立法诊所、民事法诊所、行政法诊所、劳动法诊所、刑事法诊所、企业与公司法律实务、企业合同法律实务、企业金融法律实务、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企业环境责任法律实务、企业市场竞争法律实务、刑事审判业务、民事审判业务等共计14门实践实务课。所有的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均由富有实务经验的校内校外老师主讲;课堂内容充实,学生的知识获得感强。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为主体的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约占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75%,国家助学金全覆盖。此外还有学校设立的“龙城”奖学金、“大泽”奖学金、“方舟”奖学金、“田文昌”奖学金、“权亚”劳动法优秀论文奖学金、“华林”知识产权法优秀论文奖、“梁肇汉”奖学金、“宝信”融资租赁优秀论文奖学金、“咏罡奖”助学金、“新视云愿景”奖助学金等。

学校注重学生的学术和创新能力培养,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将学术前沿问题带给学生,让他们掌握学术规范,具备应有的学术素养和科研意识,特别是能够运用扎实法学功底,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理解各类法律现象,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能力。除现有固定的“长安大讲堂”“长安经济法学论坛”“西北法理论坛”“西北民商法精品学术论坛”“三秦大讲堂”等学术论坛外,还要求学生参加一定数量的校内外专家学者学术报告和讲座;在“立格联盟”框架下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加“中华硕博英才”、“法律文书写作大赛”“研究生暑期学校”“公法书评大赛”等活动,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供更多学术交流平台和途径。学校还积极支持和鼓励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境内外和国际交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