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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专业介绍:

本学科专业是以研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为基础,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建为核心,以国家干预为前提的有极强边缘学科特色的新兴学科。在学科研究上,注重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社会学,法学与管理学的融通;在法学领域,注重该学科(社会法学)与经济法学、民事法学、行政法学的融通。作为学科制度基础的劳动法,以基本民事契约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以债法原理为履行和救济指导,通过公法的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构建出自己的独特体系:对兼具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复杂关系进行法律调整,从而完成对特定领域的、具有社会连带性质的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作为学科制度基础的社会保障法,以商事法的大数法则为基础,通过强制缔约和大量的强制性规范,运用人口社会学、宏观经济学等研究方法,实现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保障作用。在专业辐射上,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已成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课程。本学科的专业辐射仍在发展中。

本学科属于社会法,社会法是我国近年来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门类和法律学科,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法律的调整手段是以公私法相融合,对弱者实施倾斜保护。学科研究注重弱者现状,并吸收公法与私法的理念与原理。

本学科的研究方法:本学科的制度研究方法可以基本概括为公私法兼容的方法。这一方法也表现在经济法中。但其与经济法在方法的使用范围上有很大不同:本学科重点解决企业的劳动关系,而且其以劳动关系为干预的基础。在具体方法上,以劳动标准和劳动行政作为公法的基本方法,将公法规范融入私的合同运行中,这构成了其方法的显著特征。本学科的学科研究方法表现为通过学科兼容、实证分析、历史背景对比、量化研究等,集中体现学科的应用性和工具性。

本学科的理论体系:主要由劳动法学的理论体系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理论体系构成。劳动法学主要由劳动法基础、劳动法制度及劳动法责任体系构成;社会保障法学主要由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专项制度构成,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目前两个学科在教学大纲、教材建设、教学实践上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备。

专业特色:一是课程设置以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为主线,注重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关系前沿。课程的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交叉性强;二是学生培养目标注重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实际问题,学生实务能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