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主体原则: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B类地区进行录取 。

   对民族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根据国家制定的分数线录取;

 

具体规则请登录网站:http://58.18.166.61/znbm/zn_yjsc_zsjy/0/0.chtml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不同专业的实际情况,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以上报考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并入学后补修报考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每年的复试分数线公布后,见我校网上的各专业复试要求。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