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西安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剂的总体要求及类别
(一)总体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学院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学院内部调剂考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我校研招管理调剂系统进行。
(二)调剂类别:
根据接收调剂考生的报考单位,我校调剂分为校外调剂、校内跨院调剂和院内调剂。
1.校外调剂: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校内跨院调剂: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非本学院的考生。
3.院内调剂: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本学院且专业或学习方式发生变化的考生。
(三)调剂工作的整体安排
各学院(部、中心)原则上按照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再接收其他学院调剂考生的顺序进行。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均不接收校外调剂。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种类和拟调入学科/专业学位种类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调剂仅限于同一学科门类(类别)的相近专业。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全日制可向非全日制调剂,非全日制可向全日制调剂,调剂录取后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6.医学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调剂。
7.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均属管理类联考专业可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1251)EMBA方向调剂。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参加强军计划(含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可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招生调剂条件及生源范围,包括:生源接收专业、考试科目、分数要求等相关条件,条件一旦设定整个调剂期间不做修改。
三、调剂的程序
按照今年教育部关于变更学院、专业、学习方式均属调剂的概念,凡申请调剂的考生,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手续。考生按照各学院通知要求,登录调剂系统进行报名,各学院根据有关政策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经学院复试考核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否则不予录取。
调剂期间,请考生们随时关注调剂系统,进行信息反馈,以免贻误调剂。
西安交通大学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