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陕西省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1、我所招生计划为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择优录用留所工作,学习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

2、报考我所的人员应是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3、我所各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4、所有报考人员按报名程序,在各省市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