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云南省 主管部门:云南省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拟录取考生经全国录取检查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录取考生可在2016年5月底至6月初收到录取通知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可按要求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

    详细情况与当年教育部要求为准

    http://zsb.ynnu.edu.cn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