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贵州省 主管部门:贵州省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2012年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学位与全日制专业型学位研究生,所有专业代码中 “105的学科专业
为全日制专业型学位领域。考生报考我校医学专业须具有医学专业学历背景,不接受跨专业报考。
①我校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所列专业均不接收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报考;
②我校仅接收护理学专业考生报考护理学专业和相关基础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