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我校文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有部分专业接受地方考生调剂。学校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完善的教学科研条件,可为研究生提供丰厚奖助学金,被录取考生还有机会被选送到其他科研机构进行联合培养。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名。
基本要求
1. 符合2018年国家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和军队地方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满足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第六十二条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
2. 调入专业需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 初试单科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湖南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总分达到295分(含)以上。
5. 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相邻或者相近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原报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不可申请调剂到学术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