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长沙矿冶研究院调剂要求及复试录取事项
根据当年研究生初试入学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对照长沙矿冶研究院第一志愿考生考试情况,我院合格考生生源不足,需要调剂15名考生。其具体要求及复试录取事项如下:
一、分专业调剂
材料学:材料、冶金、化学、环保等专业可调剂;
有色金属冶金:冶金、化学、环保等专业可调剂;
采矿工程:采矿、机械、控制等相关专业可调剂;
矿物加工工程 :矿物加工、机械等相关专业可调剂。
二、具体要求
调剂分数为当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上述所要求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本科毕业以后必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通过复试,在报到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原件者,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程序
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填报志愿,我单位审核通过发同意复试通知。 考生网上确认复试 , 复试通过发预录通知,考生确认, 网上公示。
四、复试办法及录取
调剂生的复试及录取参见长沙矿冶研究院当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联系方式
邮箱: lgw0515@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57307
地 址:湖南长沙麓山南路966号 邮编:410012
长沙矿冶研究院研究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