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湖南省 主管部门:转制科研单位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达到国家最低控制复试分数线及我院各专业复试线要求;

3、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不良记录,通过长沙矿冶研究院组织的面试和笔试;

4、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录取方式为非定向,毕业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优秀毕业生可优先留院工作。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除招收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学、有色金属冶金、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的学生外,还招收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热能工程等专业的本科生实行跨专业培养,从事矿山机械、冶金机械、选矿药剂、矿山环境保护等方向的研究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