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同时进行。
(三) 录取方式: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以下公式计算排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排队总成绩=初试总分×0.2×0.6+复试总成绩(100分制)×0.4。
(四) 最后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 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同时进行。
(三) 录取方式:分专业按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以下公式计算排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排队总成绩=初试总分×0.2×0.6+复试总成绩(100分制)×0.4。
(四) 最后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