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为定向性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不少于五年。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3月26日-4月18日,(具体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方式:现场所内复试
三、招生、调剂复试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符合我单位人オ引进的要求,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2.第一志愿或调剂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须为英语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4.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我单位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中综合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复试过程录影录像,加强监管,严防“作弊”。
四、组织职责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所领导、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纪检审计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平稳,下设招生工作组、复试督查巡视组、复试专家组、舆情处置组。
研究生管理人员为招生工作成员,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身份审查核验,负责组织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督查巡视组,由纪检审计处监查工作人员组成,直接参与研究生复试各工作环节,全程严格督查复试过程。
复试专家在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导师中随机抽取,英语水平测试人员在精通英语的人员中随机抽取。复试专家组由5位或以上成员组成,负责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舆情处置组由2名思想政治工作部和所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编制舆情处置预案,复试工作开始后关注招生舆情,根据具体舆情制定处置措施。
工作小组职责为:
(1)通过综合测试,考察学生能力素质;
(2)检查、核算录取总成绩;
(3)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
(2)专业课笔试:考题是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从化学类,机械原理、理论力学三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与初不同的科目考试;
(3)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
六、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按录取成绩不区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复试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外语)/2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0.4
注:专业综合、外语成绩均换算为1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