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西省 主管部门:江西省

学费

学费情况

2012年学校对公费研究生免收培养费,其他类研究生按以下标准收费:

1、委培研究生、破格复试录取研究生按8000/年标准收取培养费。

2、各专业自筹经费研究生按以下标准收取培养费:

数学(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一级学科)、体育学(一级学科)、英语语言文学、美术学、光学、应用化学、企业管理:8000/年;

社会学(一级学科)、教育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世界史(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门史:6000/

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00/

注:
  
1、对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上线考生,优先录取为公费生;如公费指标有限,则免学费,但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2、自筹经费的研究生在交清学费后,同等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及学生团体医疗保险。

3、导师可向研究生提供3000元以上的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