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调剂。调剂一般在同一门类相同或相近学科内进行,初试成绩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复试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个别专业允许跨学科门类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录取名额限制、考生个人意愿等原因,复试后不能在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足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和调剂要求的,可优先在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间调剂。
已有或拟录取前可办理定向工作单位的考生均可申请非全日制专硕的调剂。非全日制专硕调剂录取的考生,不调入人事档案,不安排就业派遣。学习期间,学校将不提供住宿,不发放奖、助学金。
所有调剂考生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理调剂手续。调剂考生的选拔,需综合考虑:(1)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似度;(2)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成绩;(3)英语水平、获奖及科研成果等考核项。实施集体打分选拔机制,严格按照综合考核分数进行筛选,筛选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发送复试通知,并同步将通知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