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江苏省 主管部门:江苏省

学费

学费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