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一)根据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考生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1. 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 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3年6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1.化工学院 [081703生物化工] 和 [081704应用化学] 专业不招生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2.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各专业不招生同等学力报考考生;
3.艺术与设计学院个各专业(135101除音乐)同等学历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专业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2)全国性比赛获奖(三等奖以上),人排名第一;
3)入选省级以上美展,排名第一。
135101除音乐专业同等学历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专业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
2)全国性比赛获奖(三等奖以上),人排名第一;
3)省级专业比赛获二等奖以上,本人排名第一。
其他专业详情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