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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017年3月9日制定)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按照省招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制定我校2017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复试方案及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

2.“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突出对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专业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分类复试,各有侧重”。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类型进行分类复试。

4.“统一要求,标准相同”。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标准。

二、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在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大连海洋大学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实施。

2.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事项。

3.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复试工作。

4.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复试工作组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5.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或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硕士生导师,以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三、考生复试资格确定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考生的报考信息、学历证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经核对属实,方可参加复试。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进入复试的考生数不低于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数的120%。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部分。对于同等学力考生还要进行同等学力加试考核。

(一)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得出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和外语听说考试50分三部分组成,满分250分。

1.专业课笔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应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等。

2)同一研究方向各复试工作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上应统一。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外国语测试

外国语测试分“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合计5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

(二)定性考核

定性考核包含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和体检两部分,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复试考生报到时需提交由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的政审表。研究生学院根据政审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考核。

2.体检

体检由个人自行安排,考生可在大连海洋大学校医院、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研究生学院根据体检报告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考核。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录取办法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单科成绩低于60分。

(二)符合录取条件者按照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的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根据招生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报考同一研究方向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各自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复试工作分批进行,第一批复试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考生独立排序,依次录取;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的考生,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调剂到我校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其他相关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

5.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学校将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将其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研究方向(学科方向、专业领域)。

六、成绩录取复试日程安排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为准,具体考试地点请报到时在研究生学院查询。

七、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如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应届本科生录取后,如果在2017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学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成绩的汇总工作。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投诉、申诉渠道:研究生学院84762665,校纪检监察审计处84762625,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84762665   8476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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