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解放军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1、招生学科

        ①学术学位

        军事学学科(均为一级学科):战术学、军队指挥学(含运筹学方向)、军队政治工作学;

        工学学科: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导航制导与控制、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理学学科:物理海洋学;

        法学学科:军事法学;

        ②全日制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测绘工程;

        军事硕士:军事指挥、军队政治工作。

        2、报考条件及报名方式

        我院只接受以下3类考生报考:

        ①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9月1日后出生),经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同意后报考。按总部规定,师以下作战部队干部必须具有3年以上部队工作经历(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营、连主官任现职必须满2年;报考战术学、军队指挥学(不含运筹学方向)、军队政治工作学的,须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包括参谋人员、指挥专业教员)任职经历。

        ②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院校干部部门同意,可以报考军队指挥学学科中的运筹学方向和非军事学学科专业,且本科专业应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录取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

        ③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国防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可以报考非军事学学科专业,且本科专业应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硕士录取前须取得学士学位。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者,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先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然后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非应届生)、本科院校所在地(应届生)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场确认后5日内,将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及下述证明材料原件寄达我院研究生处:

        军队在职干部:经军级单位批准后,师级单位出具的报考介绍信;

        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院校干部部门出具的报考介绍信;

        国防生:驻校后备军官选培办出具的报考介绍信。

        无证明材料者,不予核定准考。

        3、考试与录取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初试地点请向考试地报名点查询。我院各学科初试科目为4门。本简章未给出考试纲目的初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并命题。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军队分数线的考生,我院按招生名额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持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非应届生)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我院研究生处报到参加复试。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我院按名额择优录取。研究生学习期间享受军队规定的待遇。

        4、参考书

        非我院编著出版的参考书请自行购置。我院自编参考书请直接联系教材库,电话:0411-85855729。需政治系各专业参考书者,可与政治系教学办联系,地址:(116001)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47号;电话:0411-85849307。我院不提供往届试题等复习资料。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1、我院招收国防生、军校应届生读研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对部队在职干部的本科专业不作要求,但要求其工作岗位性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

  2、我院不存在跨专业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

其它

 

非我院编著出版的参考书请自行购置,如需其它参考书,请与我院教材库直接联系,电话:0411-85855729。需政治系各专业参考书者,请与政治系训练处联系。我院不提供往届试题等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