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考生在符合国家在本地区本专业的基本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发展需求和本年度考生成绩进行自划分数线,并对上线合格生源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录取为我所硕士生。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所招生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与本要求跨度比较大的考生将不能录取。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