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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增加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及《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8〕16号)精神,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调剂信息和遴选规则。

第三条 调剂范围是我校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名额已满的专业不接收调剂。

第四条 各学科、专业学位点调剂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可以适当扩大,但原则上不高于1:2。

、调剂工作原则

第五条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专业调入条件。

第六条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调剂。

第七条 学术型专业,仅限调剂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

第八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考生中调剂,或对应的学术型专业考生中调剂。

第九条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应从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考生中调剂,或对应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中调剂。

第十条 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十一条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十二条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十三条 择优调剂基本原则如下:按照相同相近专业原则,专业相同按统考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序调剂。相同条件下按填报志愿时间先后调剂。

第十四条 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调剂原则与上述普通计划调剂原则相同。此类考生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与调剂。

①报考或调剂我校的“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基本要求:

工程管理专业,总分:110,单科:25(满分=100),40(满分>100);

其它专业(含专业学位)总分:230,单科:25(满分=100),40(满分>100)。

②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三、调剂工作具体安排

第十七条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当日开始调剂工作,各专业调剂截止时间以及是否多批次调剂视调剂进度确定,达到专业调剂额度后关网(首次调剂至少开通12小时)。

第十八条 第一批调剂在调剂网开通的1天内进行,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确定每天的调剂比例,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

第十九条 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6小时)。

四、其他

第二十条 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研究院及各学院有义务及时答复考生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接受考生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18年3月19日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现已公布,我校今年计划在部分专业接收优秀调剂生源,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的调剂工作,现将调剂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   调剂对象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和外单位调剂考生。

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是指凡分数达到国家二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因所报考导师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需要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内进行调剂。

外单位调剂考生是指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但分数线达到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想要调剂到我校有空缺名额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

二、缺额信息

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各专业缺额信息我校会适时在学校网页公布。

外单位调剂考生各专业缺额信息我校会适时在“国家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服务系统” 公布。

三、调剂原则

1.我校各学科国家二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

单科(英语、政治)

单科(专业)

总分

法学

39

59

305

理学

35

53

270

医学

37

111

290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

30

45

245

2.调剂原则

(1)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原则上仅限调剂本学科。但在本学科导师已招满,其他学科有空缺名额的情况下,以下学科之间可以互调:

①植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几个学科之间可以互调;

②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之间可以调剂;

③公共卫生(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之间可以调剂;

④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老年病学、急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几个学科可以互相调剂;

⑤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外科学、肿瘤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几个学科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2)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的考生仅限在本学科调剂,不得与其他学科互调,但如果报考这三个学科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是临床医学,则可以调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其他学科;

(3)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仅限在本学科调剂,不得与其他学科互调。

(4)外单位调剂考生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能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在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则取消录取资格。

(5)外单位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外单位调剂考生申请调剂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剂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要求。

(7)外单位调剂考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调剂到临床医学各专业,但麻醉、影像医学、临床检验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调剂到本专业,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放射医学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调剂到肿瘤学,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

(8)外单位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人数按照复试规定的比例(不低于1:1.2)确定。

(9)外单位调剂考生在遵循以上(5)|(6)、(7)、(8)原则的同时,以下各专业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要求,同时初试成绩总分必须≥310分;

②调剂影像医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的专业学位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初试分数要求,同时初试成绩总分必须≥300分;

③植物学、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专业仅限调剂本科专业为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毕业生。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仅限调剂本科专业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专业(影像、麻醉除外)、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仅限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的毕业生。不接受其他非医学类管理专业、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10) 本单位调剂考生和外单位调剂考生,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可以调剂到学术学位,但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不能调剂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1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专业仅限缺额信息中规定的专业。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得低于150分,且英语和政治成绩不得低于20分,专业课不得低于45分。

 四、调剂程序

第一步  调剂信息提交

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和外单位调剂考生)从3月25开始,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志愿。

第二步 审核资格和发放复试通知

我校研招办将在3月26日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对完成上述第一步的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和外单位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依据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人数和时间节点确定截止时间,外单位调剂考生人数按照各学科不低于1:1.2的比例调够即停止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

第三步 考生回复确认

凡在调剂系统中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所有调剂考生务必于3月27日9点前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第四缴费

所有调剂考生完成上述调剂手续后须按照我校复试通知要求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网上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复试,无论复试成绩是否合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凡按照以上程序完成调剂手续的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和外单位调剂考生才能进入我校复试名单,具体参加复试的外单位调剂考生名单和复试办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或研究生招生手机网页会及时公布。进入复试的外单位调剂考生请按时参加复试,如因自己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他

1、调剂办理成功的考生请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或研究生招生手机网页,后续的相关通知或公告我们都会在网页及时发布。

2、调剂办理成功的考生也可加入QQ群“包医2018研招调剂复试(703711738)”或微信群“包头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调剂复试群”查看相关通知。

 

 联系部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行政办公楼512)

  联系电话(传真):0472-7167926        联系人:赵老师  贾老师

      址: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北31号    邮   编:014060


包头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

2018年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和自治区《关于做好我区21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18】1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特制定以下调剂方案:

一、调剂专业名称及代码

学术型:1、中国史(060200)

        2、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3、生物学(071000)

        4、物理学(070200)

        5、应用化学(081704)

专业型:1、学科教学(语文)(045103)

        2、学科教学(物理)(045105)

        3、小学教育(045115)

二、接受调剂考生的条件

1、分数: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规定的B类地区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以国家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为准)

2、专业:

(1)学术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的专业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调剂到我校专业的专业代码前四位必须相同。

(2)专业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剂到我校的专业代码(六位)必须相同。

3、考试科目:考生初试科目必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

三、调剂政策

1、各学科、专业学位点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必须满足调剂方案“二”中列出的条件。

3、按照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调剂。

四、调剂工作安排

1凡符合2018年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

2、在开通调剂系统后即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询接受调剂专业,并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3、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严格按照调剂条件、政策进行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向被选定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的6小时内做出是否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如没有按时回复,视为主动放弃,顺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调剂咨询电话

专业

院    系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学科(语文)

文学院

温斌

0472-6193164

13947234335

中国史

历史文化学院

胡琮禹

0472-6193177

13847257696

小学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郝红英

0472-6193215

15947220170

思想政治教育

马克思主义学院

   姜明

0472-6193298

13684723963

物理学

学科(物理)

物理科学与

技术学院

 赵建军

0472-6193240

13947285063

应用化学

化学学院

   魏兵

0472-6193247

15947228988

生物学

生物科学与

技术学院

  刘晓光

0472-6193106

13947254518

研究生处:0472-6193087(传真)

6193089

 

 

 

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