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
符合我所推免生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生,我所依据招生计划、专业相关度、考生基本情况等,择优组织推免复试,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符合8358所报考条件,并且达到航天三院一志愿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名进入复试。按照当年一志愿进入复试情况决定是否招收调剂考生,并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初试、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综合,作为主要录取依据。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