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外交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办法,淘汰率约为20%—30%。

     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考生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各招生专业将首先按招生方向优先录取,然后相关专业在录取时可做调剂。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两证不全者取消入学资格。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