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根据各自复试录取的文件规定进行复试录取,应及时在网上、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也应给予告知。
3、所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4、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5、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根据各自复试录取的文件规定进行复试录取,应及时在网上、本单位公示栏中公布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也应给予告知。
3、所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4、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录取当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5、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