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一、不接受跨专业报名,仅限大学期间临床医学或生物技术类专业的本科生报考,考生必须至少获得英语四级或者六级证书一项,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如录取,证书报道时查验,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二、大专,自考等,同等学历只能委托培养,填报报考信息时,培养方式为:委培。委培学生不享受公费培养,三年学费暂定一次支付三万;不予转户口和转档案;毕业后直接回委培单位,本单位不负责其工作安排。

三、以国家分数线为基准,本单位不自行单划分数线。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