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河北省 主管部门:河北省

学费

学费情况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新收费政策。我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原收费政策,即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8000元,专业硕士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7000元,工程管理(MEM125601)学费根据上级主观部门批复为准。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教学部主页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