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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2015年学校奖助政策

1、“985”、“211”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考取我校,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60分以上的可获“新生特别奖”,奖励金额5万元。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同时享受我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共18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20分以上的,21000元/人;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A类分数线60分以上的或 “985”、“211”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5000元/人。调剂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以上标准不低于90%发放。

3、第二、三学年100%的研究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其中20%的学生获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人/年,50%的学生获二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30%的学生获三等学业奖学金9000元/人/年。

4、学校设立120万元研究生创新基金,100%的研究生可获得5000—10000元的科研经费。

5、100%的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月不低于600元/人。

6、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

7、学校设立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研究生100%可以进入“三助”岗位,在校期间均可获得3000—8000元的岗位津贴。

8、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住宿费和体检费,并凭票报销从考生就读学校或生源地来校参加复试的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回程车费来校报到时报销)。

9、学校鼓励并推荐研究生结合课题到校外培养基地带薪实习,由校外培养基地提供相应津贴(1000—3000元/月/人)。

10、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与学校教职工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11、优秀毕业生可留校工作,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