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浙江省 主管部门:浙江省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将在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