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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我校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由上级下达,奖励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及标准由学校确定,奖励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四)“助教、助研、助管”的岗位津贴每月不高于500元,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如不满月标准工作量,则按实际完成比例发放。

(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依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管理办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六)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助学体系评选办法以《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