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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年,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根据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法学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和40%,资助标准为1.2/年、0.8/年、0.4万/;法律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年、0.4万/年、0.2万/。学校同时为法律硕士设立专业实习实践资助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和入学后的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法学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40%奖助标准为:0.6万/年、0.4万/年、0.2万/;法律硕士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年、0.2万/年、0.1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