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调剂工作
1、调剂基本条件:考生需是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调剂复试资格: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调剂流程: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完成,流程如下:
(1)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各招生学院拟定复试建议名单,报研招办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4)通过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学习复试系统操作手册,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参与复试。
(5)研究生处会同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我校将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