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2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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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2年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生和往届生。
我校会计硕士(MPAcc)教育中心设在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涵盖管理学和经济学两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涵盖15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行政管理)。另有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予权、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3个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工业工程、项目管理和物流管理)。其中,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具有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IPMP)合作资格。现有6个教学系,1个实验中心,2个专业硕士教育中心(MBA教育中心、工程硕士教育中心),4个研究中心(胜利石油会计研究中心、管理科学研究中心、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和黄河三角洲区域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学院工商管理及相关学科已具有了明显的特色和优势,形成了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的师资队伍,取得了一大批学术水平高、应用性强、社会效益大的科研成果,具备了设施相对完善、比较先进的教学设备与实验条件。
一、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型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会计硕士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或相当于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后继续学习。
三、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11年10月,具体日期见研究生院通知。所有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2011年11月份,具体日期见研究生院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信息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教育部、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办法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3、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统筹确定。
4、专升本考生应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专科学校及专业等信息。
五、考试与录取
1、考试:初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参加全国2011年MPAcc联考(初试);“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04-英语二(100分);
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
443-会计学(100分)。
4、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5、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六、参考书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二(100分)和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等三个科目按照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大纲内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全国统考。
2、会计学(100分)科目按照全国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考试大纲内容,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自命题。内容主要涉及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七、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学校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全日制应届考生学费和奖学金标准执行学校统一规定,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交费按学校规定执行。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
八、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会计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九、培养方向
培养方向包括财务会计(含石油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理论与实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
十、学制及学费
我校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年,一般不超过3年。学费标准执行我校的相关规定。
十一、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会计硕士学位。
十二、招生联系方式:
敬请考生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网页(http://gs.upc.edu.cn/)及经济管理学院网页(http://cea.upc.edu.cn/)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学校代码:10425
青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66号 邮政编码:266555
东营校区:山东省东营市北一路739号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部门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招办 E-mail:sdyzb@upc.edu.cn
联系电话:青岛校区 0532-86981390 86981979
东营校区 0546-8392496 8395793
联系部门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东营校区 0546-8392134 ; E-mail: mba@upc.edu.cn
网 站:http://mba.upc.edu.cn
欢迎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