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09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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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音乐、美术、外语、数学、物理、思政、生物、化学、体育、语文、历史、地理)
三、报考方式
在上海地区报名的,2009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登陆“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报编号要记住,报名时需要提供。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者在7月16日至7月19日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320元,照相,当场核对《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准考证发放
上海考生应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于10月15日至30日从网上(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考生既可在上海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在外省报名的请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询问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宜,具体安排见各地网报信息(外地网报地址见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外地报名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缴纳290.00元报名费,在8月20日前将专业课的出卷、制卷、阅卷等费用30.00元直接从邮局寄到“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在留言栏中写清楚“***考生的报考费用”。9月我们将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收到报名费等有关情况。
四、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考生初试通过之后,请根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携带该表及本科学历证书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复试和资格审查,此前请勿将《资格审查表》邮寄至我校。由于先报名,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严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不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之前咨询研究生处相关工作人员。
五、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专业、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命题。
我校供应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全国统一联考考试大纲》(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和《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英语二)为报考“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试科目]。(我校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专业课考试与联考同时进行,考试科目点击查看,我校不提供联考及专业课教材,请考生自行购买。
政治理论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复习大纲等将在初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阶段:半脱产形式,主要利用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至少累计有2个月在校。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标准
全部学费180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100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8000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64321571 陈老师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招生学科领域
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音乐、美术、外语、数学、物理、思政、生物、化学、体育、语文、历史、地理)
三、报考方式
在上海地区报名的,2009年6月29日至7月13日登陆“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发现有误,及时修改。网报编号要记住,报名时需要提供。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者在7月16日至7月19日持网报编号到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320元,照相,当场核对《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字确认。由报考者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准考证发放
上海考生应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于10月15日至30日从网上(WWW.SHMEEA.EDU.CN)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下发正式准考证。
考生既可在上海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考试。在外省报名的请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询问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宜,具体安排见各地网报信息(外地网报地址见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外地报名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缴纳290.00元报名费,在8月20日前将专业课的出卷、制卷、阅卷等费用30.00元直接从邮局寄到“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在留言栏中写清楚“***考生的报考费用”。9月我们将在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收到报名费等有关情况。
四、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确认时打印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考生初试通过之后,请根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携带该表及本科学历证书在指定时间来我校进行复试和资格审查,此前请勿将《资格审查表》邮寄至我校。由于先报名,后资格审查,请所有报考者严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学校将不录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对本人报考条件有疑问的,可在报名之前咨询研究生处相关工作人员。
五、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专业、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命题。
我校供应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全国统一联考考试大纲》(教育学、心理学、英语)和《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英语二)为报考“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考试科目]。(我校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专业课考试与联考同时进行,考试科目点击查看,我校不提供联考及专业课教材,请考生自行购买。
政治理论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复习大纲等将在初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六、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阶段:半脱产形式,主要利用寒暑假时间集中学习。学员完成课程学习,获得相应学分,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论文撰写阶段: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至少累计有2个月在校。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收费标准
全部学费180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食宿费),分两次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100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8000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64321571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