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09年06月19日
来源:暨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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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积淀,百年奋发,暨南大学在新百年开启之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JM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暨南大学法律学科概况
百年暨南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学校之一。暨南大学法学院于1930年在上海创立,为中国最早的法律院校之一,现位列全国第21名。我国著名罗马法专家周枏教授曾担任过院长。罗隆基、潘光旦、童冠贤等一批著名专家、教授曾在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和讲学。
改革开放以来,暨南大学自1988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法科学生。1998年根据教育部要求,经济法专业调整为法学专业。1987年挂靠企业管理专业和国际政治专业招收经济法和国际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现有四个法学硕士授权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经济法、民商法、宪法法与行政法、国际法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2004年起挂靠国际关系专业招收国际民商经济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暨南大学法律学科始终秉承“两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坚持“侨校+名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倡导“宽口径、厚基础、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培养方案,重视学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教育和能力培养。法律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师45人,教授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副教授人2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19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余人。目前法律学科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多层次、多形式并存,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教学与培养模式。
暨南大学拥有优越的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环境、图书资料、光盘检索资料库、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等教学设施,法学学科与司法机关具有长期密切的联系与合作关系,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等省、市司法机关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地。
一、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必修课:政治、外国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选修课: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方法、外国法制史等。
自选课分为4个模块:即民商经济法模块、港澳与国际法模块、知识产权法模块、刑事法律制度模块。民商经济法模块包括:竞争法、公司法与证券法、合同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港澳与国际法模块包括:香港和澳门法律制度、欧盟法、WTO法律制度、英美法导论、国际商事仲裁和诉讼等。知识产权法模块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法律实务、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等。刑事法律制度模块包括:刑事侦察学、法医学、证据法、比较行政法、政府采购法等。
二、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图像采集、联考缴费及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于2009年7月1-15日登陆广东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gdhed.edu.cn 按要求填写、提交考生基本信息。具体报考须知事项请留意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后,请本人到广东省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履行交纳缴纳报名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等程序,方完成报名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为:华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9-22日,其它院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大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3.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请于10月19日至29日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http://xwb.gdhed.edu.cn),不再另行发放。
四、联考时间及地点: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六、招生规模与录取:
2009年暨南大学计划招收法律硕士200人。暨南大学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暨南大学自行划定。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 13000元/学年(不含教材、资料费)。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交齐。
八、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的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学校公共资源对学生开放。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专业学位招生咨询电话:85223932
暨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0—85228857(梁老师)、020—85224383(龙老师)、020—85223210(胡老师)。
地址:暨南大学第二文科七楼,邮编:510632 E-mail: lianghua8931@126.com
暨南大学法律学科概况
百年暨南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学校之一。暨南大学法学院于1930年在上海创立,为中国最早的法律院校之一,现位列全国第21名。我国著名罗马法专家周枏教授曾担任过院长。罗隆基、潘光旦、童冠贤等一批著名专家、教授曾在暨南大学法学院任教和讲学。
改革开放以来,暨南大学自1988年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法科学生。1998年根据教育部要求,经济法专业调整为法学专业。1987年挂靠企业管理专业和国际政治专业招收经济法和国际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现有四个法学硕士授权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即经济法、民商法、宪法法与行政法、国际法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2004年起挂靠国际关系专业招收国际民商经济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暨南大学法律学科始终秉承“两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坚持“侨校+名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倡导“宽口径、厚基础、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培养方案,重视学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教育和能力培养。法律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师45人,教授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副教授人2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19人),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余人。目前法律学科已形成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多层次、多形式并存,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相结合的教学与培养模式。
暨南大学拥有优越的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环境、图书资料、光盘检索资料库、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等教学设施,法学学科与司法机关具有长期密切的联系与合作关系,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等省、市司法机关建立实践教学基地,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基地。
一、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
必修课:政治、外国语、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选修课: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方法、外国法制史等。
自选课分为4个模块:即民商经济法模块、港澳与国际法模块、知识产权法模块、刑事法律制度模块。民商经济法模块包括:竞争法、公司法与证券法、合同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港澳与国际法模块包括:香港和澳门法律制度、欧盟法、WTO法律制度、英美法导论、国际商事仲裁和诉讼等。知识产权法模块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法律实务、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等。刑事法律制度模块包括:刑事侦察学、法医学、证据法、比较行政法、政府采购法等。
二、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手续: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现场图像采集、联考缴费及确认报名信息。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务必于2009年7月1-15日登陆广东省学位办网站:http://xwb.gdhed.edu.cn 按要求填写、提交考生基本信息。具体报考须知事项请留意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后,请本人到广东省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履行交纳缴纳报名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等程序,方完成报名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为:华南理工大学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9-22日,其它院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8-21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地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大厅3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油路深圳大学新西南餐厅2楼。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3.准考证发放
报考者请于10月19日至29日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http://xwb.gdhed.edu.cn),不再另行发放。
四、联考时间及地点: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六、招生规模与录取:
2009年暨南大学计划招收法律硕士200人。暨南大学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暨南大学自行划定。
七、学制与学费:
学制三年。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 13000元/学年(不含教材、资料费)。学费于每学年开学时交齐。
八、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的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学校公共资源对学生开放。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专业学位招生咨询电话:85223932
暨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管理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0—85228857(梁老师)、020—85224383(龙老师)、020—85223210(胡老师)。
地址:暨南大学第二文科七楼,邮编:510632 E-mail: lianghua8931@126.com